| 信件类型: | 咨询 |
| 信件标题: | 关于“双资助”人才购房补贴劵的使用 |
| 信件内容: | 我和我对象都是本科生 各有一张5万元的人才购房补贴券,这个券有效期是2027年9月,我们现在想买房子,房产证准备写两人名字,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,我查询到共同购房共同抵扣这个券前提是有结婚证,但是我们还没领取,现在买房后面领取结婚证的话 这个补贴还能一起使用抵扣吗? |
| 留言时间: | 2025-12-25 |
| 回复时间: | 2025-12-25 |
| 回复内容: | 姜敏迪:您好!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,现答复如下:2025年12月25日13:42,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,并回复您咨询的问题。青年人才购房资助申请条件为:2021年1月1日后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,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、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。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(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共同购买)且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。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! |
| 回复单位: |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促进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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